环境损害司法鉴定

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运用环境科学技术与法律知识,对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与判断,为司法诉讼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环境管理提供权威技术支撑的专业服务。

截至目前,国检集团环境与健康事业部已有3家企业先后通过司法部门审批成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(分布在北京、湖南、云南),致力于为全国多个区域提供高质量、第三方公正性的专业鉴定服务。

服务范围01 污染物性质鉴定:
0101固体废物鉴定
0102危险废物鉴定
0103有毒物质(不包括危险废物)鉴定
0106污染物筛查及理化性质鉴定
02 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:
0201污染环境行为致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
0202污染环境行为致水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3 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:
0301污染环境行为致环境空气损害鉴定
0304室内空气污染损害鉴定
0305室内空气污染致人体健康损害鉴定
04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:
0401污染环境行为致土壤环境损害鉴定
0402污染环境行为致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
0403污染环境行为致土壤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:
0603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致微生物损害鉴定
0604生态破坏行为致森林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05生态破坏行为致草原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06生态破坏行为致湿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07生态破坏行为致荒漠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09生态破坏行为致河流、湖泊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11生态破坏行为致农田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12生态破坏行为致城市生态系统损害鉴定
0613矿产资源开采行为致矿山低质环境破坏、土地损毁及生态功能损害鉴定。










服务优势在环境领域的深厚积累,让我们更加了解环境损害鉴定过程中的技术痛点,提供多方位的解决方案。
北京、湖南、云南三地鉴定中心,可快速响应不同区域的鉴定需求,支持跨省案件协同办理
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团队,配备国际领先的检测设备,为管理部门提供公正、客观、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服务。


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:2026-08-28 18:57:51